南京市劳动合同

时间:2023-05-01 08:14:47
南京市劳动合同10篇

南京市劳动合同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南京市劳动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南京市劳动合同1

甲方(单位)全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登记注册地

单位地址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劳动保障卡号 就业登记证号

户 籍 所 在 地 实 际 居 住 地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注: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符合法定就业条件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组织建立以小时、工作日(周)或简单劳动任务计酬,每天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本合同不适用于已实现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兼职、离退休人员再工作、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劳动者为家庭或个人提供劳务等。

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订立有固定期限 ……此处隐藏21119个字……方参加南京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6,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解除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每提前解除一年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工作每一年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不当,或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每提前解除一年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0000000 元.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000000 元;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协商条款(可选项,附页)

1,试用期.本合同期限中试用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月工资为 元.

2,培训

3,保守商业秘密

四,其它约定(可选项,附页)

1,本合同 鉴证(同意/不同意).

2,服务期. 附页

3,竞业限制. 附页

五,其它事项

本合同自 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或者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员: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编号: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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